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
發文字號:農防字第1011484881號
訂定「農藥管理法第七條第二款所定摻雜其他有效成分含量之限量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附「農藥管理法第七條第二款所定摻雜其他有效成分含量之限量基準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