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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預先通知公告「佈飛松、祿芬隆」之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 內文: (一) 佈飛松: 1.查佈飛松於蔬菜範圍僅「小葉菜類、包葉菜類、瓜果類、瓜菜類、豆菜類、果菜類、根菜類、落花生、綠豆、紅豆、大豆、花豆、樹豆、蠶豆、豇豆」訂有農藥殘留容許量,修正作物品項。 2.查豆科乾豆類範圍僅「落花生、綠豆、紅豆、大豆、花豆、樹豆、蠶豆、豇豆」訂有農藥殘留容許量,修正作物品項,並加註適用於乾豆的注意事項。 3.加註「落花生、綠豆、紅豆、大豆、花豆、樹豆、蠶豆、豇豆薊馬類」之施藥次數最多3次的說明。 4.刪除佈飛松於「豆科乾豆類薊馬類、蕹菜金花蟲類、豆科小葉菜類薊馬類、蔥科小葉菜類薊馬類、蔥科小葉菜類根蟎類、豆科根菜類薊馬類、蔥科根菜類薊馬類、蔥科根菜類根蟎類、瓜菜類薊馬類、豆菜類薊馬類、豆科豆菜類薊馬類、瓜果類薊馬類」等重複之農藥使用範圍。 5.新增500 G/L (50% W/V) 佈飛松乳劑(EC)用於葫蘆科小葉菜類、柑桔類、菊、風茹薊馬類,本項免增訂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。 (二) 祿芬隆: 1.查祿芬隆於蔥科根菜類範圍僅「洋蔥、蕗蕎、珠蔥、蒜」訂有農藥殘留容許量,修正作物品項。 2.刪除祿芬隆於「蔥科小葉菜類夜蛾類、蔥科根菜類夜蛾類」等重複之農藥使用範圍。 3.新增祿芬隆(2劑型含量)用於大豆(毛豆)夜蛾類,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8月1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1706號令公告相對應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。 4.新增50 G/L (5% W/V) 祿芬隆 乳劑(EC)用於花豆、樹豆、豌豆、菜豆、萊豆、蠶豆、扁豆、翼豆、刀豆、豇豆夜蛾類,並加註適用於鮮豆,本項免增訂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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