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預先通知公告「可尼丁」之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
內文:
一、本次增修內容,摘要如下:
可尼丁:新增0.5%可尼丁粒劑 (GR)於茶蠐螬害蟲與香蕉象鼻蟲類之使用範圍,本項藥劑為苗期使用,免增訂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。
二、對於上述農藥之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公告內容有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訊息刊登日起7日內將意見提供本署或洽詢:
(一)電話:02-3343-6430
(二)電子郵件:htwang@aphia.gov.tw